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师范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12-18浏览次数:12
一、学校简介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于2024年经教育部同意以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
入围全国高职“服务贡献、国际影响力、教学资源、育人成效、实习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 理”七个“50强”。入选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等四大榜单。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人才7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国家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近年来,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6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1项。
学校对接区域经济与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专业结构,首批本科专业6个、专科招生专业58个,另有四年制高职试点专业1个、联合本科办学点1个、联合专升本办学专业4个,全日制在校生2.2万人。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生获奖总数和人数全国领先。



二、学院简介
师范学院于1998年由金华师范学校(创办于1907年)与义乌师范学校(始办于1956年)合并加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是国家“双高计划”(A档)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院。
学院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核心,以“树两代师表,铸两代师魂”为目标,致力于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培养,为社会培育了5万余名毕业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000余人,教职工150余人,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浙江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浙江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浙江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1个,浙江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浙江省杰出教师1人,浙江省“万人计划”教育领军人才和教育青年人才各1人,浙江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5人。
近年来,主持建设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1个,建成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浙江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立项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项目44项、厅局级项目158项。
先后获评全国百所示范师范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浙江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浙江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浙江省教育工委首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浙江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集体。





三、人才引进
引进类型
专业要求
数量
年龄
学历
学位
其他要求
专业骨干
体育学(0403)
3
40周岁及以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0402)
专业骨干
特殊教育学(040109)特殊教育(045119)
1
40周岁及以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四、人才引进待遇
(一)金华市待遇
金华市引进人才待遇如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等按照相关规定享受。
(二)学校待遇
引进人才可享受人才用房或经济补助(自行选择其一),以及科研相关经费、津贴、奖励等。
1.人才用房。I类人才或团队负责人可享受约140m2人才用房。II类、III类人才可享受一定面积的人才用房。
2.经济补助。引进人才可享受补助标准如下:
人才
类型
学校引进待遇
人才基础补助
紧缺学科补助
人才绩效补助
I类
一事一议
II类
最高可享受60万元
根据引进时人才的业绩及学术水平,经人才办认定,最高可上浮50%基础补助
非常紧缺学科、紧缺学科分别可增加补助20万元和10万元
根据业绩完成情况,最高可享受80万元
III类
最高可享受30万元
IV类
/
3.其他。同时,享受科研启动费、各类津贴、高层次项目奖励。
五、职称政策
1.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现职以来具备评聘副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科研项目或学术论文的业绩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校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现职以来具备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科研项目或学术论文的业绩条件的,可申请校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标志性成果的不受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限制,多次享受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3.从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引进当年起3年内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六、报名方式
1.需提供材料
自荐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
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情况及有关获奖材料等材料。
2.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9-82232003(高老师)
联系邮箱:785056186@qq.com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12-18浏览次数:12
一、学校简介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于2024年经教育部同意以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
入围全国高职“服务贡献、国际影响力、教学资源、育人成效、实习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 理”七个“50强”。入选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等四大榜单。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人才7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国家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近年来,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6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1项。
学校对接区域经济与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专业结构,首批本科专业6个、专科招生专业58个,另有四年制高职试点专业1个、联合本科办学点1个、联合专升本办学专业4个,全日制在校生2.2万人。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生获奖总数和人数全国领先。



二、学院简介
师范学院于1998年由金华师范学校(创办于1907年)与义乌师范学校(始办于1956年)合并加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是国家“双高计划”(A档)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院。
学院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核心,以“树两代师表,铸两代师魂”为目标,致力于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培养,为社会培育了5万余名毕业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000余人,教职工150余人,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浙江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浙江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浙江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1个,浙江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浙江省杰出教师1人,浙江省“万人计划”教育领军人才和教育青年人才各1人,浙江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5人。
近年来,主持建设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1个,建成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浙江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立项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项目44项、厅局级项目158项。
先后获评全国百所示范师范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浙江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浙江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浙江省教育工委首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浙江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集体。





三、人才引进
引进类型 | 专业要求 | 数量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其他要求 |
专业骨干 | 体育学(0403) | 3 | 40周岁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0402) |
专业骨干 | 特殊教育学(040109)特殊教育(045119) | 1 | 40周岁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四、人才引进待遇
(一)金华市待遇
金华市引进人才待遇如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等按照相关规定享受。
(二)学校待遇
引进人才可享受人才用房或经济补助(自行选择其一),以及科研相关经费、津贴、奖励等。
1.人才用房。I类人才或团队负责人可享受约140m2人才用房。II类、III类人才可享受一定面积的人才用房。
2.经济补助。引进人才可享受补助标准如下:
人才 类型 | 学校引进待遇 | |||
人才基础补助 | 紧缺学科补助 | 人才绩效补助 | ||
I类 | 一事一议 | |||
II类 | 最高可享受60万元 | 根据引进时人才的业绩及学术水平,经人才办认定,最高可上浮50%基础补助 | 非常紧缺学科、紧缺学科分别可增加补助20万元和10万元 | 根据业绩完成情况,最高可享受80万元 |
III类 | 最高可享受30万元 | |||
IV类 | / | |||
3.其他。同时,享受科研启动费、各类津贴、高层次项目奖励。
五、职称政策
1.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现职以来具备评聘副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科研项目或学术论文的业绩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校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现职以来具备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科研项目或学术论文的业绩条件的,可申请校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标志性成果的不受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限制,多次享受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3.从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引进当年起3年内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六、报名方式
1.需提供材料
自荐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
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情况及有关获奖材料等材料。
2.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9-82232003(高老师)
联系邮箱:78505618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