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和学校印发的《学生实习管理办法》(金职大办〔2025〕20号)等文件要求,各专业结合学生实习要求提交了学生岗位实习单位名单。经教学办汇总、学校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可以统一安排学生开展岗位实习。
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热线电话:陈老师 0579-82232007
(师范学院)统排实习单位信息汇总表202501029(110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