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1-14浏览次数:24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在原有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决定,自2014年起共同组织开展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通常称之为“小挑”),每两年举办一次。根据团省委相关工作安排,2020年“创青春”浙江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将于2020年5月份在宁波大学举办。
为更好的组织队伍参加全国、省“创青春”大学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三类竞赛: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3.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实施步骤
竞赛分动员部署、院级竞赛、校级竞赛和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月中旬)。各学院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充分发掘项目。同时,积极争取学院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院级竞赛阶段(2月底)。各学院举行院级比赛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级竞赛。
3.校级竞赛阶段(3月上旬—4月中下旬)。校级竞赛组委会将举行校级比赛。
4.总结表彰阶段(5月)。校级竞赛组委会将按三个类别评选出若干金、银、铜奖,并根据省里竞赛举办的类型报送作品。
三、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一)参赛资格
2020年7月1日 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本专科生可参加全部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2020年7月1日 )的本专科生可代表原所在学院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二)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竞赛项目所属类别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所属领域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类别。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时间截至2020年4月30日 )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具备参赛资格的,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将作品申报书需与作品编辑在一起,保存成PDF格式,于2月29日前 将本院选送参赛作品及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3)、作品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纸质作品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上交校团委办公室。
(二)学院人数在1500以上的申报作品不少于3项、1500人以下的学生申报作品不少于2项(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不少于1项),竞赛设金、银、铜奖,优秀组织奖、最佳进步奖和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
(三)本届竞赛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付云翔(662331)
附件:1.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2.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实践挑战赛)作品申报书
3.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公益创业赛)作品申报书
4.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汇总
共青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委会
2020年1月14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1-14浏览次数:24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在原有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决定,自2014年起共同组织开展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通常称之为“小挑”),每两年举办一次。根据团省委相关工作安排,2020年“创青春”浙江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将于2020年5月份在宁波大学举办。
为更好的组织队伍参加全国、省“创青春”大学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三类竞赛: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3.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实施步骤
竞赛分动员部署、院级竞赛、校级竞赛和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月中旬)。各学院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充分发掘项目。同时,积极争取学院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院级竞赛阶段(2月底)。各学院举行院级比赛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级竞赛。
3.校级竞赛阶段(3月上旬—4月中下旬)。校级竞赛组委会将举行校级比赛。
4.总结表彰阶段(5月)。校级竞赛组委会将按三个类别评选出若干金、银、铜奖,并根据省里竞赛举办的类型报送作品。
三、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一)参赛资格
(二)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竞赛项目所属类别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所属领域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类别。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时间截至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具备参赛资格的,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将作品申报书需与作品编辑在一起,保存成PDF格式,于
(二)学院人数在1500以上的申报作品不少于3项、1500人以下的学生申报作品不少于2项(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不少于1项),竞赛设金、银、铜奖,优秀组织奖、最佳进步奖和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
(三)本届竞赛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付云翔(662331)
附件:1.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2.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实践挑战赛)作品申报书
3.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公益创业赛)作品申报书
4.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汇总
共青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委会